1.所有新生(中文系除外)請於第一階段選課時自行選擇「大學國文」課程上課時段和課程,每學期以選修1門「大學國文」課程為原則。
2.為保障大一修課權利,通識國文課程於第一階段選課皆不開放大二以上舊生選課。開學後第二階段加退選期間,舊生始得進行加選,選課人數未達50人之班別皆可自由加選;已達50人之班別,由任課教師決定是否加簽(以未曾修習通識國文之大四舊生優先)。
3.通識國文課程加簽流程:
(1) 9月9日(一)起至課堂教室請任課教師簽核加簽單。
(2)請於9月16日(一)起將加簽單送至中文系辦公室核章(不需再送通識中心進行篩選)。
(3)將加簽單送至教務處進行加簽,教務處受理加簽時間以加簽單上公告為準。
(4)於選課系統開放時間內自行上網選課。
4.「大學國文:外籍生基礎中文專班」(課碼7101175)係為母語非中文之外籍生開設之僑外專班,一般生請勿選修。
5. 110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,若尚未修習完「中文閱讀與生命書寫」(不分上下學期),請於開學後至選課系統選修「大學國文」任一課程補足通識國文學分。
6. 111學年度起入學之中文系學生不採計通識國文課程學分,毋須選修(惟仍須滿足通識課程至少28學分之要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