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開學後第二階段選課,選課人數未達50人之班別皆可自由加選;已達50人之班別,由任課教師決定是否加簽,加簽人數以5人為原則。惟每人每學期以選修1門「大學國文」課程為原則。
2.通識國文課程加簽流程:
(1)教師簽核加簽單。
(2)將加簽單送至中文系辦公室核章(毋須再送通識中心)。
(3)於教務處受理加簽時間內,將加簽單送至教務處進行加簽。
(4)於選課系統開放時間內自行上網選課。
3.大四以上學生若尚未修習完「中文閱讀與生命書寫」,請於開學後至選課系統選修「大學國文」任一課程,以補足通識國文學分。
4.「大學國文:外籍生進階中文專班」(課碼7101163)係為母語非中文之外籍生開設之僑外專班,一般生請勿選修。
5. 111學年度起入學之中文系學生不採計通識國文課程學分,毋須選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