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受理114-2逕讀博士學位相關事宜
一、本系114-2可受理逕讀博士班招生名額計有1名。
二、依本系「學生逕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」(請至本系學生相關法規參閱),本系學生具備下列條件,得申請逕讀博士班:
(一)學士班應屆畢業生: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該班前百分之五十,並發表具審查制度之學術論文(含期刊、專書、研討會論文)共二篇。
獲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或各學術性學會論文競賽得獎者,得抵學術論文一篇。
(二)碩士班研究生:發表具審查制度之學術論文(含期刊、專書、研討會論文)共二篇;其中期刊或專書論文至少須有一篇。
三、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,請於114年11月28日(五)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:
(二)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,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(正修讀碩士學位者)。
(三)本系或相關系所教師推薦函二封。
(四)研究計畫一份。
(五)學術論文(含審查證明)或其他研究表現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