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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系「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」部分條文修正案(114-2申請超修及短修學分注意事項)

公告本系「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」部分條文修正案

 

一、本系「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」部分條文修正案經115年2月25日第179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。

二、本次修正重點:

(一)有關超修及短修學分,為強化學生自主學習、課程選修規劃彈性,刪除超(或短)修學分數之成績門檻限制。

(二)交換學生期間所修科目,依其在他校之課程性質採認學分,刪除採認總學分數之上限規定。

三、相關修正後法規及表格請至「學生相關法規及表格」參閱及下載。

 

註:超修及減修學分請於線上申請後,不需再列印紙本申請單,將直接在系統審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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