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系「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」部分條文修正案(114-2申請超修及短修學分注意事項)
公告本系「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」部分條文修正案
一、本系「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」部分條文修正案經115年2月25日第179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。
二、本次修正重點:
(一)有關超修及短修學分,為強化學生自主學習、課程選修規劃彈性,刪除超(或短)修學分數之成績門檻限制。
(二)交換學生期間所修科目,依其在他校之課程性質採認學分,刪除採認總學分數之上限規定。
三、相關修正後法規及表格請至「學生相關法規及表格」參閱及下載。
註:超修及減修學分請於線上申請後,不需再列印紙本申請單,將直接在系統審核。
瀏覽數:
分享